6月 ‧ 人物群像計畫 # 02

[21天 ‧ 創作處方箋]

2020年
非常台灣 ——「人物群像
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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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  創作者:高菁穗




#02

【湯德章】-台日混血的熱血律師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907/1/6-1947/3/1


台日混血的湯德章是日治時期第一位台籍警部補(警察),然而其血統因素仍受日本人歧視待遇。湯德章在擔任警察期間,他因追究日本人肇事的車禍事件引發上級不滿後,他被調到中國廣東省擔任警察顧問。湯德章親眼目睹中國官僚體制的關說與賄賂文化,因此埋下他日後對於中國統治的不安與疑慮。最終,湯德章有感於「本島人」無法升遷,同時也無法對體制做出改變的無奈後,他決定離開警界前往日本求學。

雖然湯德章只有中學肄業學歷,他卻在一年半內考取日本高等文官司法科與行政科考試,並取得律師資格。
然而湯德章卻放棄在日本的大好前程,他返台後在台南林百貨的對面開設事務所。湯德章常常只收取低廉的訴訟費用或義務辯護,因此獲得大眾的愛戴。

國民政府來台後,陳儀曾力邀湯德章擔任官職,結果湯德章卻表明:「『當中國官』在心理上要做貪污的準備,我不願埋沒自己的良心。」

二二八事件擴及到台南時,湯德章被推選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會治安組長,他一方面安撫學生的武裝暴動接收武器統一管理,另一方面找來各方角頭加以溝通與請託,讓台南混亂的治安趨於平定。然而二二八事件後,國民黨開始在全台各地實施有計畫性的「清算大逮捕」。國民黨以湯德章組織非法團體,勾結暴徒、擾亂治安,並搶奪軍用槍械名義,將其判決死刑。

湯德章為了保護參與二二八抗議事件的社會菁英與台南工學院學生,拒絕交出任何名單,最終湯德章於1947年3月13日在遊街示眾後,被押解至民生綠園(今「湯德章紀念公園」)槍決受難。
據說湯德章步入刑場前用台語說出:「不需要綁住我,也不需要遮我眼,因為我身上流有大和魂之血!若是一定要有罪人,那只要有我一人就夠了!」

接著他臨死前的最後一句話是日語:「たいわんじんばんざい(臺灣人萬歲)!」

事件發生不久後,高等法院才重新判決宣告「湯德章無罪」,但實際上那張判決書沒有任何人敢在上頭簽名,而至今後代家屬也未收到湯德章無罪的正式書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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